为表彰先进,经院推荐,市院批准授予我院在2016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三等功。获得三等功的集体和个人有:
集体三等功:
反渎职侵权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个人三等功:
司法警察大队队长 柴书浩,
公诉科科员 范耕硕。
此通知。
平乡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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