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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飚:一查到底的执著和较真
时间:2014-06-18  作者: admin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干工作,就把工作干到位。”“认真工作,不如用心工作。”…… 

  从事检察工作32年,63岁的新疆石河子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怎样诠释自己说的“到位”和“用心”? 

  “假如我们发现这儿有一根头发”,张飚指着客厅茶几说,“有三种态度对待它,第一种,看到这跟头发,知道在这儿,不去管;第二种,把它拨落到地下;第三种,捻起来放到垃圾筒里。第三种就到位。” 

  “不要认为这个事情非常小,不去做,或者做到一半,差不多就行了,我们做事情也是,哪怕对待一根头发丝也要做到位。” 

  退休前,张飚在监所检察部门日常处理的,便是一些细碎的事情。难有惊动一方的大要案,他也从未想过“一案成名”。赴新疆实地采访中,张飚给记者的最大印象是,作为远离单位去执法的基层监所检察官,拥有一查到底的执著和较真,能在平凡的岗位上,把日常工作做“到位”。 

  “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疑问” 

  监所检察部门,是对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作为监所检察干警,罪犯是否依法服刑,是张飚工作的重点之一。 

  “监督就不能放过一丝一毫的疑问。” 

  2006年8月,石河子监狱服刑人员龙某趁人不备,跳河脱逃,后被监狱抓获。 

  同年12月,张飚等人在对龙某脱逃案审查起诉时,接到署名举报,称:脱逃罪犯龙某系假名,真名叫梁某,原在辽宁省大连市被判处无期徒刑,脱逃后长期流窜于辽宁、吉林、广东等地,并在澳门涉嫌重大犯罪。 

  对举报材料进行审核分析后,张飚跟科长魏刚将此案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他们迅速制作大量的影像、指纹等技术资料,并赴大连取证,找到罪犯家属进行辨认,确认了龙某就是负案在逃的梁某。 

  经查,梁某曾在1994年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尚未交付执行,其便于1995年1月脱逃。 

  为了深挖余罪,张飚等人又分赴北京、广东等地调查取证,获取了梁某在澳门犯罪的重大线索,后移送公安部门、辽宁省检察院办理。 

  2007年2月,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五年,与前罪尚未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抢劫罪余刑九年零五个月,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曾就此案批示:“新疆区院监所处和石河子市院的工作成效值得肯定,具有开拓性,有一查到底的精神。” 

  “少一天与多一天都不行” 

  监所检察工作是刑事执行监督的最后关口,事关法律的威严和刑罚有无被正确执行。 

  一天,对每个人的意义不同。对敢于较真的张飚而言,少服刑一天,法律不允许! 

  2010年6月,一位熟人专门来到张飚办公室。一番寒暄后,对方说出来意:她的一位亲属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在石河子监狱服刑。 

  这位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的前一天,正好是他儿子的生日,对方期待张飚能提前一天释放她的亲属,让这位服刑多年的亲属,能参加自己儿子的生日宴会。 

  “我也是一个父亲,能理解做父母的感情,但法律就是法律,它不能因私情而改变,少服刑一天,即使我允许,法律也不允许。”这位熟人一再软磨硬泡,张飚没松口,最后她只好悻悻回去。 

  “不能让罪犯少服刑一天,也不应该让罪犯多服刑一天。”工作中,张飚多次纠正判决、裁定中的刑期计算错误。 

  2008年6月,张飚和同事毛笃生在钟家庄监狱巡视检察。服刑人员王某找到张飚,反映其判决书中的刑期计算有误,给他多算了8个月。 

  张飚立即调阅相关法律文书,发现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经审查,他发现,原判刑期确实出现计算错误。 

  “我们一定会依法监督,不会让你在监狱里多服刑一天。”张飚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并建议向原审法院发函纠正。 

  发函后,原审法院很快作出裁定,纠正了刑期计算错误。 

  敢于碰硬的法律“卫士” 

  历时5年推动张高平叔侄冤案昭雪,张飚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一个案子,三年、五年盯着不放,他得要执着,甚至要“一根筋”,哪怕不被外界所理解。 

  “我爱人就说,我是陕西人‘一根筋’思想,我认定的事情,谁说都不行。”张飚承认,他骨子里有种倔劲儿。 

  为维护法律尊严,张飚敢于“碰硬”。他的执著,有时也会招来一些人的“善意”提醒。 

  2003年4月,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的部署要求,张飚对石河子监狱脱逃、保外就医和请假未归罪犯的材料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查。 

  他发现,一名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1995年6月15日请假45天,却一直未回监服刑,脱管失控近8年。 

  深感事态严重,张飚立即深入调查,得知这名罪犯叫陈某,是某舰队一位副司令的儿子,监狱多次发函都没有结果。 

  “这个罪犯有背景,要慎重对待……”面对这些“好心”劝告,张飚答道:“不论他后台有多硬,都要依法办理,决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 

  张飚跟老搭档毛笃生随即向院里汇报,并建议向公安机关发函,查找此人,抓捕归案。但得到的回复是,该名罪犯躲在某舰队海军大院内,很难抓捕。 

  张飚再次向领导汇报,又接连两次向公安机关发函催促。2005年,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石河子监狱派人将该名罪犯押解回监狱服刑。 

  “他跑了这么多年,这回让张飚、毛笃生两位检察官给盯上了,办成了。”一些监狱警察议论。 

  “监管场所没有特殊的罪犯” 

  “这样的人属于特殊人群。”别人或许不经意说出的这句话,刺痛张飚的心。对于“特殊人群”这个说法,他虽然不认同,工作中却曾真实遇到过。“身份特殊,高官或是什么人的儿子,等等。有背景而且被别人知道了,以这个为资本进行炫耀。” 

  2004年5月,张飚与同事在对石河子一个看守所例行检察时,发现有一名罪犯李某受到特殊照顾。 

  李某被判处五年以上刑期,却在看守所留所服刑,还住着单人监舍,着便装在监区内自由走动。经过调查,张飚发现,这名罪犯原是兵团某师领导的一名司机。 

  张飚与同事立即到该罪犯监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在监舍内不仅有便装,还有现金832元、管制刀具3把、高级香烟4条和部分小食品。 

  他当即要求该罪犯脱下便装,换上囚服,并询问这些违禁品的情况,但该罪犯始终一言不发。“罪犯不能分三六九等,监管场所没有特殊的罪犯。”张飚当场呵斥。 

  在向院里报告后,石河子市检察院提出两条检察建议:第一,李某平日不参加劳动,私藏违禁品,建议看守所撤销对其减刑十八个月的呈报;第二,鉴于李某余刑超过一年以上,不符合留所服刑条件,建议将其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同时,检察建议还指出了看守所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要求改正。看守所接受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收缴了违禁物品,撤销了已呈报的减刑意见,将李某送交昌吉监狱服刑。 

  执著奉献,坚守底线和清廉 

  在监所检察部门工作的十年里,张飚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其中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纠正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9件;帮助解答服刑人员问题和与他们谈话做思想工作800多次。 

  从检32年,张飚做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直到2011年退休时,他仍是监所科一名普通检察员,没有任何领导职务。 

  走进张飚家,一栋只有60平方米的老房子,陈旧的家具,曾经一度是三代五口人在这居住。进门左手侧的小房间,算是张飚现在的“办公室”,一台对着窗户的老式缝纫机是“办公桌”,旁边的单人床上,铺满各地群众的来信材料。 

  日子虽然过得不富裕,这个家却很温馨,妻子从未埋怨过张飚。“从结婚到现在,每天早晨帮我挤牙膏,因为他起得早,我还在睡觉。就这么一个小事情,他可以坚持几十年。” 

  退休后,张飚最大的愿望是,可以好好带外孙,和家人在一起。在他看来,即使退休了,检察官的本色永远不能退。“把外孙教育好,把我们检察官的这种精神传承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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