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新形象、新变化,大力弘扬检察干警奉献精神,现推选我院6名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励和引领广大干警对标先进,推进检察工作不断提升。
郭欣同志先进事迹

郭欣,男,1973年12月出生,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乡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郭欣同志自1995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真挚热爱,以其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到检察事业中去。在主管控申工作期间,牢牢把握控申工作是听民诉、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年均接待群众来访来信40余人(件)次,均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妥善处理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集体访、告急访、越级访案件,确保了无一人赴省进京访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于民的有力抓手和切入点,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在全市连年名列前茅。在他的努力下,我院控申工作连年位于全市先进行列,2019年由于我院司法救助工作突出,省院通报予以表扬;2020年第三检察部被平乡县委政法委评为“2019年度优秀政法基层单位”,由于办案工作突出,被平乡县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优秀办案检察官”。
霍伟同志先进事迹

霍伟,男,1974年6月出生,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乡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霍伟同志自1996年从河北司法学校毕业后,就进入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他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比热爱,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检察业务,边学习边实践,不断适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凭着过硬的素质、精湛的业务,他从“助攻手”变成了“主攻手”,2003年被任命为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不断解决申请检察院监督的民事行政纠纷中的“难缠”案件。在办案中,他始终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心怀百姓争当群众“贴心人”,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获得老百姓的认可和赞扬,受到群众赠送的“热情服务捍正义,民行检察解民忧”锦旗。他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在办理案件时做到不偏不倚,实事求是,一一回绝申请人要给的“表示”,做法律上的公正“明白人”,做纪律上的政治“明白人”。因工作突出,他曾作为基层检察院代表参加河北省检察院民行行政检察工作研讨会,并作典型发言,
先后被平乡县县委政法委和邢台市检察院评为“政法先进个人”“爱民助民标兵”和“优秀办案能手”。
韩建博同志先进事迹

韩建博,男,1989年8月出生,201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乡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
韩建博同志2013年进入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八年,他始终坚守心中的检察职业理想与信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展现出80后检察干警绚烂的青春风采。作为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他严谨认真,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过细致的审查推敲事实、竭尽全力的补充完善证据、严谨缜密的阐述法理适用,确保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准确率达100%。他强化检察担当,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一员,为保证案件不在检察环节延误战机,在员额检察官的带领和指导下,他多次深夜加班查阅案卷材料,引导公安人员及时固定相关犯罪证据,共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39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八年来他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70余件,无一错案。因工作突出,先后被授予“2019年度全县政法工作优秀政法干警”“2020年度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霍丽曼同志先进事迹

霍丽曼,女,1987年1月出生,201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机要管理员。
霍丽曼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积极践行共产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以卓越的职业素养、一流的业务素质和满腔热情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扎实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担任档案、机要管理员以来,她努力克服枯燥乏味等困难,不断探索着各种提升效率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细致。她态度端正,面对问题不推诿,面对困难不退缩,每逢上级下达任务时,或者同事需要借阅档案时,无论是节假日还是晚上,只要有需要,绝没有二话及时回到单位,帮忙查找。她严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档案,在岗位上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按照档案达标升级实施方案要求,我院在2014年底要完成5A档案升级,孩子不满半周,还在休产假的她接到任务后毅然回到工作岗位,全力投入到创建5A档案标准工作中去。铺天盖地的搜集琐碎的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扫描,时间紧,任务重,但她耐心细致地根据几十条升级标准细则,逐条核对达成,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终于顺利在年底达到5A,得到了档案馆的领导及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
杨东良同志先进事迹

杨东良,男,1991年9月出生,201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乡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
杨东良同志参加检察院工作以来,把“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从2014年至2018年,该同志作为一名反贪干警,多次协助省纪委办理专项案件,所办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无错案,无撤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责任事故,受到省纪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同时,参与办理本地涉农领域和扶贫领域案件3起,做到件件事实清楚,程序公正,为国家和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反贪转隶后,该同志主动投身脱贫攻坚战场,紧紧围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确保了驻村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了国家第三方扶贫帮扶脱贫验收,受到了领导的好评。2019年,他作为刑事执行检察的一名干警,以人民的名义维护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该同志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职尽责,较好的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生动体现了青年干警的检察担当。
关鑫同志先进事迹

关鑫,男,1989年2月出生,200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警。
关鑫同志始终以学习作为强化素质的根基,高效利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充实自己,用理论来武装自己头脑,善学好思,努力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他始终秉持“认真把领导交办的事情办快办好,踏实把自己份内的工作做细做实”的理念,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细致的拉出每月政治学习清单,规划每月学习内容,督促干警认真学习好政治理论,确保了干警思想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他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部门领导落实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他为人厚道,诚实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对待得失能够树立一颗平常心,从不斤斤计较,乐于奉献,尽职尽责。对待同事谦虚和善,遇到难题从不推诿扯皮。他始终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