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3月7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党组书记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调度会,强化统筹调度,定期研究会商,紧盯整改时限,细化实化举措,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7月9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及时制定出台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力。1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各项会前准备,认真开展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主动认领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会上,紧扣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清了问题、明确了方向、凝聚了力量。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问题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氛围不浓厚”问题
一是建立了《中共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每次党组会前首先进行政治学习一刻钟,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或上级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并研究落实,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二是制定班子自学计划,抽查班子成员自学情况,各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有所得。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化巩固主题教育,组织各部门结合当前工作特点进行深入挖掘,重新梳理建言献策活动建议清单,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建言献策,增强检视整改实功,以自身履职做实为民实事。二是结合刑事检察工作,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宣讲,进一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2.关于“结合职能责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扎实”问题
(3)针对“落实上级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制定了平乡县人民检察院议事协调机构及其组成成员名单,对党建工作、党纪学习教育、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数字检察等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坚持结果导向,召开专题部署会,以每周周报的形式汇总各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呈报检察长,督促工作末端落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三是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4年“府检联动”工作要点》,在推进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公民法治意识等方面强化制度保障,协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4)针对“服务大局不够主动”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从2024年6月起刑事检察部门每月召开一次专门学习会议,学习业务知识。二是围绕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建议税务部门加强对开票企业的监管,实质核查其开受发票的资金流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在办理虚开发票类案件中,加强固定相关证据,积极追缴国家税收损失。三是强化金融风险防范、非法集资等检察宣传,截至去年底共宣传4次。
(5)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一是增设了信息专员3名,负责撰写信息、拍摄图片,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宣传工作力度,注重搜集可用于工作宣传的信息和材料,并及时汇总撰写信息,已通过“两微一端”发布18篇。同时不定期进行法治宣传、政策宣传,进行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严厉打击村霸黑恶势力宣传等。三是已对门户网站首页栏目中公益诉讼、行政诉讼栏目内容进行了更新。
(6)针对“‘四型机关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四型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对“四型机关建设”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四型机关建设”活动走深走实。二是制发的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均已采纳并整改完成。民事、行政检察通过主动摸排线索,拓宽了案源渠道,增加了立案数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监督效率。通过参与案件评查,确保了监督质效。三是按照2024年基层院建设“星火计划”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向市检察院报送《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星火计划”活动品牌建设项目方案》,拟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作为年度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全力推进,护航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3.关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7)针对“刑事检察不严”问题
一是对2024年办理刑事案件中属于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公安机关违规没收保证金的情况。二是对2024年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行了严格审查,未发现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
(8)针对“民事检察不强”问题
一是办理民事检察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0%,大大增加了整体的办案数,确保了办案数量稳中有升。二是充分利用民事行政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收集线索,均已逐一核查完毕,通过利用平台扩展了案源线索来源渠道,做到履职尽责,强化办案质效。
(9)针对“行政检察不硬”问题
一是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4%,大大增加了整体办案数。二是通过加大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人民法院、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着力促进行政争议的依法、公平、有效解决。我院主动参与办理诉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着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充分利用民事行政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收集线索,对平台推送的线索,我院均已核查完毕。进一步深化了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四是强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对已经调取的平乡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生效裁判的33本行政案件卷宗均已逐一核查完毕,未发现监督项。采纳率、改变率两项指标已不列为市院考核指标,不再公布。
(10)针对“公益诉讼检察不优”问题
一是依据上级院要求,保持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数量的总体稳定。二是深化了对原有办案领域线索的排查力度,进一步拓展了对新增法定领域线索的排查。进一步优化了办案结构,加强了立案办理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力度。三是对于在平乡县院督促某乡人民政府履行建筑垃圾监管职责案中,当地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逾期不回复的情况,我院对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达成了行政公益诉讼目的,法院已裁定结案。针对逾期不回复的情况,我院坚决以诉的方式督促整改,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11)针对“控告申诉业务不精”问题
一是院领导组织控申干警进行了3次培训,系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规定,增强了干警专业知识,提高了干警业务水平。二是已梳理近三年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卷宗,将案件卷宗材料已补充完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4.关于“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明确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组分管领导政治部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结合检察系统发生的舆情事件,分析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形势。
(1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漏洞”问题
一是制订了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侦查引导工作办法,今后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在办理中坚持提前介入、追赃挽损。二是对3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监督,实现了依法办理。三是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2次,联系法院深入乡村、社区对集资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14)针对“‘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实际重新调整了内部审计机构,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对三年来的财务完成了内部审计。二是审计部门已按年度完成预算执行审计。三是下一步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离任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廉政情况审查,确保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廉政风险得到有效监督。
(15)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建立《2024年中共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二是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到位。三是对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排查出的问题,已重新上会。
(16)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重点节假日前对检察院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县检察院“三重一大”会议全部列席。
6.关于“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用力不够”问题
(17)针对“廉洁自律有差距”问题
一是已组织干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学习。二是召开了警示教育会4次,利用5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严明纪律作风,加强警示教育。
(18)针对“财务、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制定了后续学习计划,确保每个人都明确资金使用的规范和要求。二是已完成《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活动内部控制规范》、《平乡县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完善工作。三是对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规范了支出。
(19)针对“存在套取补贴行为”问题
一是查找相关文件资料,对加班和执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实。二是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调查核实工作。三是修订完善加班和执勤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警察加班和执勤补贴发放办法。
(20)针对“存在资金流失风险”问题
一是调取资料,明确专人,查清两份合同出现业务重叠的原因。二是已按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对我院安保服务、物业服务进行重新询价比价,审查确定物业服务费用及安保费用在合理范围内,没有造成财政资金的流失和损失。三是已对错误的物业合同条款进行了更正。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
(21)针对“形式主义有存续”问题
一是对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检视,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各部门实际工作进行文件修订,制定详实可行的方案,并经领导审核后,再行印发。二是召开专门会议,规范了拟稿人起草,分管领导审定,主要领导签发的文件印发工作流程,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对各类文件、报告的审核管理,避免机械转发和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经过对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未来本院的中心工作深入研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修订了2023年党支部工作要点。同时,加强对2024年、2025年党支部工作要点的审核,并明确了重视政治引领,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工作方向,认真抓好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2)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了平乡县检察院党员大会制度、发展党员流程。二是按照规范发展党员具体要求,严格把控发展党员的时间节点,确保今后不发生问题。
(23)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已完善《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车辆管理暂行规定》。二是已严格按平乡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确定的维修厂,执行车辆定点维修。三是对公车管理人员、驾驶员等人员开展了3次培训,提高他们的制度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他们能够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
(24)针对“班子成员协作不紧密”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通过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学习,不断加强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三是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印发补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四是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将未执行到位的案件清单通过函的形式,已送至平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5)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印发补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二是已组织相关干警进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加强检察干警对人事管理制度的准确认识和把握,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三是完善了平乡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对上会标准、事项进行细化,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四是对相关问题经重新核对会议记录,根据核实情况已在党组会上进行了说明。
(26)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重新审查发言材料,并进行重新撰写。二是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等相关文件,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确保学习质量,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三是对《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党组会上进行再学习。
9.关于“机关党建有欠缺”问题
(27)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已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前三年的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24年的党建工作进一步部署。二是已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增加党务人员1人,配齐党务人员,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力量,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内容统筹安排党建工作。
(28)针对“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支部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高了工作水平和支部工作的规范性。二是狠抓“三会一课”质量。7月以来,组织开展了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上党课、“我对党说句心里话”、“讲廉政小故事”、“缅怀先烈铸忠诚”、“学纪执纪明纪守纪,忠诚担当干净干事”等活动,开展了“学英模事迹,为人民司法”、“深入开展党纪教育,激发党员活力担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主题党日活动。三是2024年7月,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与普通党员、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多层面、分类别进行谈话,通过谈心谈话活动,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激发工作动力,推进检察工作。
(29)针对“党支部手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一是明确一名专门管理记录人员,对记录进行了2次核查,保证支部记录准确、规范。二是对空白处已按要求进行补录。三是制定了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管理制度。四是每次党员大会有一名同志负责签到,杜绝了代签现象。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0.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差距”问题
(30)针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十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程序,对需要以党内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的均予以印发。针对2019年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未以党内正式文件印发问题,经党组会进行研究,进行补发。二是召开公文学习培训会议,组织办公室、政治部全体及各业务科室内勤共同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格掌握公文发布程序。并明确专人负责党组文件印发登记工作,做好登记备案表。三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问题整改,召开党组会专门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31)针对“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扎实”问题
一是印发通知要求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及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体现巡察整改内容,已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二是已明确专人对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进行把关审核,确保内容全面,符合要求。
(32)针对“巡察整改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针对“妇建”问题,已向上级妇联提交请示。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夯实“一岗双责”履责实效,注重对分管领域管理监督,了解分管领域工作情况,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推动“一岗双责”等责任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了学习,制定了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工作措施,明确一人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并定期检查,推进了支部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四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坚持规定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研究通过。
(33)针对“教育整顿常态化不够”问题
一是结合教育整顿工作,深化教育整顿相关机制学习,同时梳理检察干警受表彰奖励情况,增强榜样示范作用,引导检察干警向先进榜样学习,以典型选树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做到能动履职。二是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开展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自查,同时,进行摸底排查,通过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对本单位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查询,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加强纪律教育与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条例》、“十个严禁”等内容的学习,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引导检察干警做到廉洁自律。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专栏进行“三个规定”等防止干预司法相关内容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度。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我院将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全体检察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使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更加鲜明。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党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加强督办,促进整改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将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成员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确保整改责任持续落实。
(三)进一步用好巡察成果。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7832118;邮政信箱:054500;电子邮箱:pxxjcy12309@163.com。
中共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20日